本来我不想写这个恶心的题材的,但是今天中午我在家切鸡丝的时候,心里一直在想张学友演唱会,然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学张学友翘起了兰花指,然后就一阵剧痛,发现我左手小手指头的一块肉不见了。找了半天没有找到,我也懒得大浪淘沙,干脆下锅一并炒了。吃的时候,我一直在默念《三国演义》里面夏侯谆吞下自己眼珠的话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想着想着,我就觉得自己有了英雄气概,很是了然。
我曾经在以前的专栏里面深刻鄙视过“考据癖”,但是今天我还是忍不住拿出来显摆一下。其实中国人吃人肉是有传统的。稍微早点的是一代明君周文王,为了取得商纣王的信任,当众喝下了著名的“儿子肉”汤。史书上只说他喝得有多悲愤,但并没有说他喝得有多恶心,可见当时吃人不说比较流行,至少大家还能够接受。结果,自从商纣王推广了这道菜之后,后人越来越喜欢熬人肉汤。
春秋时候的介子推跟随晋国公子重耳逃亡的时候,就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给主人熬汤;蔺相如欺骗秦王之后,主动申请秦王品尝“蔺相如汤”;项羽大富大贵之后有人说他“沐猴而冠”,他也把人家熬汤了;就连岳飞也豪言“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”……不过,能够狠心下来像周文王这样喝“儿子汤”的人毕竟不多,所以《公羊传》里面就记载,饥荒时节,穷人们“易子而食”。毕竟伦理道德还是有一定的作用,要吃就吃别人的儿子。
说到吃人,不得不谈谈四大名著之一《水浒传》,里面吃人的场景还算不少:李逵嫌没有下饭菜,把李鬼的大腿肉割来吃了;宋江被王英抓住之后,也差点被挖出心脏做一碗酸辣醒酒汤;孙二娘的人肉包子更是风靡全球,连徐克的《新龙门客栈》里面也照搬不误。
写了这么多吃的,尽管我饥肠辘辘,也实在是提不起半点食欲。最后,请允许我打一个疑似广告。我老家的街上有个馆子,名字起得草木含悲——人血旺,生意好得出奇。我曾经吃过一次,一边给自己鼓劲一边往肚子里吞。明明晓得不可能,还是忍不住问老板:“真的是人血旺啊!”
老板是个粗壮如李逵的男人,爽朗一下,说:“我姓任,本店专营血旺,所以取名人血旺。老师放心吃嘛,人血再怎么说,也比猪血成本高,我没什么傻的。”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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